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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知识:房子噪音大, 我可以要求赔偿吗?

2023-7-14 兴商地产

简要案情


本案是一起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。买方张某起诉主张:在购买房屋并入住后,发现房屋内北面次卧室里,一有大风刮时房屋内噪音巨大、影响生活。经询装修公司解决方案,提出可以更换隔音窗户玻璃,可以有效降低风噪,造价约三万余元。故认为是卖方出售的房屋存在问题,于是起诉索赔。卖方答辩称:自己入住十几年,没有发现风噪,不同意赔偿。

争议焦点

一、涉案房屋是否存在噪音问题;
二、噪音问题是否是质量问题,能否作为买方的索赔依据。

法院判决

人民法院认为:买方在本案起诉时并未实际支付更换隔音玻璃的费用,故对于其向卖方索赔的款项不予支持。

律师说法

吴杰律师认为,结合案件实际情形,本案上列判决的结果有待商榷。该判决没有实际查明噪音问题是否存在,也没有认定噪音问题是否与房屋质量问题有关,即以更换窗户的费用未实际发生而驳回当事人的诉情,应属于案件事实尚未查明。
我国对于住宅建筑的隔音事宜出台有相应的技术标准,应当认为不符合此技术标准的建筑物,应当认为是质量不合格的。虽然本案是二手房交易,但是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不符合质量标准,也要承担法律责任,除非该事实不存在,或者在合同中双方已经就此约定了免责条款。
我国“民法典”以及原“合同法”中,均有关于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,也有有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。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,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。
因此吴杰律师认为,假如购买的房屋噪音问题已达到影响居住(达到属于质量问题的程度),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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