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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澳台人在京购住宅需要什么手续材料?

2016-4-23 兴商地产 1648

港澳台人士在京只能购买住宅跟外籍人士的条件是一样的,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:

第一:要在中国内地居住满一年;

第二:除想要购买的房屋外,在中国内地没有第二套房产;

第三:所购房产权仅用于自用自住

从今年(2015年)61号起,不需要再提交原来纸质的《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》,也就是不需要开在京居住满一年的证明。直接提供台胞证/香港身份证及港澳通行证来审核购房资质。资质审核通过后统一持要购买的房屋产权复印件、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、购房人的身份材料(台湾的需要提供“户籍誉本”,这跟大陆的户口本是一样的,直接拿过来不能用,需要到海基会认证,认证完了才能使用)去西直门涉外审批办(西直门西环广场塔217层出了电梯左手边),提交材料并填写相应表单,4个工作日就可以取审批结果(一定要选好房,确认要买哪套房了再去开这个审批表。)

取得审批后即可正常的打网签、办理贷款、交税过户。流程跟普通二手房交易一样。

(值得注意的是境外人士如果需要办理贷款的,审批时婚姻状况处理起来比较复杂,需要专业的经纪人来指导,不然会非常麻烦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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