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科

【案例分析】刚买的房子就欠物业费!

2016-4-23 兴商地产 1139

在二手房交易当中,担心原业主欠费以至被限制服务的占比非常高。

【案例在现】

2013年11月27日,客户徐女士通过某中介看中邓先生位于海定区某小区的一套两居室,并与次日签订了《二手房买卖合同》。2013年12月4日到2014年3月15日期间,徐女士只好拿着房产证报了警,她想让警察来破门。徐女士正在破门,被京东的小区物管来了。

你们现在不能入住,要想入住的话,必须先结清以前所欠的物管费和杂费。“物管拿出账目,一对账,把徐女士吓了一跳。

从2003年5月到2014年3月,徐女士买下的这套房子一直没有交过物管费和杂费。

小区的物管费,取暖费,再加上冷水费、排污费等各种杂费,这些年房子共欠了物管17万元。

买房齐纳,徐女士和邓先生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注明:在接房前,邓先生必须结清所有的欠费。因为这笔欠费,徐女士一直没法入住,她只好联系中介,让他们找到邓先生来结清欠费,但中介说一直联系不上。新买的房子迟迟不能入住,徐女士很郁闷。

【案例分析】

北京的供暖费征收一直是个难题,而物业费收缴率方面,平均只有七成,很多客户疏于防范,很容易使欠费延续至下一任的业主这里,甚至被限制享受某些服务。

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,可以采取:

1.最好在过户前,先核查房屋是否有欠费情况,如有欠费要求原业主把所有欠费还清,再行过户。
2.留存物业保证金,可以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适当留存(根据房子性质留存金额在一万到五万不等)。 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