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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家解读公积金新政,首套、二手房贷政策

2016-4-23 兴商地产 558

【首套】

1.名下无房无贷,购买首套住房,取消平米限制,(公寓、别墅都可以)首付2成,贷8成,最高可贷120万。

2.取消认房认贷认提取,更改为只认房不认贷不认提取(北京名下)

2.贷款购房(商业或公积金)贷款已结清房屋已出售,不用举证,认定为首套,按首套计算。

4.在外地购房(贷款),未结清或已结清,只要信用中心核实北京无房产信息,按首套计算,最高贷款120万。

【二套】

一、全款:全款所购房屋未出售,取消人均面积核实,认定为二套,首付2成,贷8成,最高贷款80万。

二、公积金贷款:1.所购房屋(公积金)贷款,未结清未出售,必须结清公积金贷款,才能再贷款。2.所购房屋(公积金)贷款,已结清未出售,取消人均面积核实,认定为二套,首付2成,贷8成,最高贷款80万。

三、商业贷款:1.所购房屋(商业)贷款,未结清未出售,认定为二套,首付2成,贷8成,最高贷款80万。2.所购房屋(商业)贷款,已结清未出售,认定为二套,首付2成,贷8成,最高贷款80万。

组合贷款:

1.组合贷:组合贷认定首套、二套、贷款成数、利率根据各银行认定标准为准。
备注:1.北京名下有两套房屋,再购买第三套拒贷。如果名下现有房屋是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未结清的拒贷。2.外地有房,有商贷不算套数。外地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拒贷,还清后可按首套贷款。  返回列表